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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通信管理局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车联网网络安全防护定级备案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1-23 15:21

各车联网服务平台企业、汽车生产企业:

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加强车联网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工作的通知》(工信部网安〔2021〕134号)、《关于做好车联网网络安全防护定级备案工作的通知》(工网安函〔2022〕10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络安全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车联网网络安全防护定级备案工作的通知》(工网安函〔2022〕807号)有关要求,切实加强我省车联网网络安全管理,指导企业做好车联网网络安全防护定级备案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车联网网络安全防护定级备案使用全国车联网网络安全防护管理系统(https://www.iovsec.org.cn),各企业要指定专人负责,通过系统注册获取企业账号,按照《车联网网络安全防护定级备案实施指南》(见附件)有关要求,及时完成车联网网络安全防护定级备案工作。

二、各企业已建的车联网网络设施和系统应于2022年11月30日前完成定级备案相关工作,新建的车联网网络设施和系统应于上线运行30日内提交备案申请。

三、车联网网络设施和系统定级备案信息主要包括网络设施和系统类型、定级对象名称、联系人信息、网络运维负责人信息和服务情况、申报的安全等级、主要协议和端口、网络数据信息、网络用户信息存储处理情况、网络拓扑等。网络设施和系统的安全等级按照《车联网网络安全防护定级备案实施指南》进行计算。

四、省通信管理局会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开展备案审核工作,加强工作协同,并组织专家对企业提交的定级备案信息进行评审和审核,形成定级备案目录后报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

 

省通信管理局联系人:潘伟锦;联系电话:0591-83053305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联系人:严静甫;联系电话:0591-87555654

 

附件:车联网网络安全防护定级备案实施指南.pdf

 

 

 

福建省通信管理局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2年11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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