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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通信管理局关于限期报送增值电信业务许可年报信息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4-08 09:03

福建省相关增值电信业务经营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202412月31日前获得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应在2025年第一季度进行年报。截20253月31日,部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企业未按规定报告年报信息,现将相关企业公布如下(见附件)。请上述企业于20254月30日前登录电信业务市场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网址:dxzhgl.miit.gov.cn)完成年报信息报告工作,未在限定期限内报告的企业将被列入电信业务经营不良名单。咨询电话:0591-83175175、0592-5101578


附件:年报未报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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