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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度福建省电信网码号资源年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2-02 15:27

各码号使用者:

根据《电信网码号资源管理办法》和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管理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国电信网码号资源年报工作的通知》(工信管函〔2023〕32号),我局拟开展2022年度全省电信网码号资源年报工作(以下简称码号年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范围和主体

码号年报的范围: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我局核配的电话接入短号码、短消息类服务接入代码、本地电话网局号、国内NO.7信令点编码等省内电信网码号资源和工业和信息化部核配的已在我省启用的运营商短消息类服务接入代码(1065XXXX)、智能业务接入码等电信网码号资源。   

码号年报的主体:截至2022年12月31日,获得我局批准使用电信网码号资源的电信业务经营者、专用电信网单位、政府部门、社会团体和其它企事业单位。

二、报送时间和报送方式

各码号使用者应在2023年3月31日前通过互联网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务服务平台(https://ythzxfw.miit.gov.cn/index),进入电信网码号资源使用和调整审批系统,在线填报码号年报信息(操作方法和格式要求详见系统说明;各基础电信企业通过系统上传年报表进行报送)。

三、报送要求

(一)码号使用者应自觉履行年报义务

一是如期、完整、真实、准确填报码号年报信息,确保年报信息全面真实反映相关码号资源实际使用情况。码号年报信息的真实性将作为电信网码号资源“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事项。二是及时确认并更新电信网码号资源使用和调整审批系统中本单位联系信息,包括办公地址及联系人信息。三是及时关注电信网码号资源使用和调整审批系统发布的相关信息,并配合我局做好相关码号资源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

(二)基础电信企业应积极配合、支撑我局做好码号年报

一是各基础电信企业应按要求完成各自码号资源的年报工作,并应于2023年3月31日前向我局报送在本网内接入和开通的码号资源信息。二是各基础电信企业对本企业省内各本地网接入的码号使用情况进行自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三是对未按规定报告码号资源使用情况的码号使用者,在提供通信资源、接入服务或其他业务合作时应审慎考量。

四、报送情况核查

我局将对码号使用者提交的年报数据进行核实,对码号年报中发现的超过规定期限使用、在规定时间内未启用、擅自改变批准使用位长等违规使用码号资源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对未按规定报告码号资源使用情况的,将予以公示,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并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同时纳入信息通信行业信用管理体系,并作为后续码号资源管理工作的重要考量因素






福建省通信管理局

2023年1月30日

(码号年报咨询电话:0591-83175101,福建码号QQ群:247613392,填报系统技术支持:123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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