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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福建省电信网码号资源年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1-04 10:15

各码号使用单位: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国电信网码号资源年报工作的通知》(工信管函〔2021〕1760号)要求,为及时全面掌握全省电信网码号资源的使用情况,严格码号资源管理,提高码号资源利用率,我局定于2022年1-3月期间开展2021年度福建省电信网码号资源年报工作(以下简称码号年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码号年报的范围和主体

码号年报的范围:2021年12月31日前我局核配的96字头短号码、短消息类服务接入代码、本地电话网局号、国内NO.7信令点编码、12345等省内电信网码号资源和工业和信息化部核配的已在我省启用的运营商短消息类服务接入代码(1065XXXX)、智能业务接入码等电信网码号资源。   

参与码号年报的主体:上述码号使用者。

二、工作安排

各码号使用者应在2022年3月31日前通过工信部政务服务平台(https://ythzxfw.miit.gov.cn/index)进入电信业务资源综合管理系统,在线填报码号年报数据信息。

我局将对码号使用者提交的年报数据进行核实,对码号年报中发现的超过规定期限使用、在规定时间内未启用、擅自改变批准使用位长等违规使用码号资源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对未按规定报告码号资源使用情况的,将予以公示,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并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同时纳入通信行业信用管理体系。

三、工作要求

(一)码号使用者应自觉履行年报义务。按期、完整、真实、准确填报码号年报数据信息,确保年报数据全面真实反映码号资源实际使用情况。及时关注电信业务资源综合管理系统发布的相关信息,积极配合我局开展码号资源使用检查。   

(二)基础电信企业应积极配合、支撑我局做好码号年报。一是要按期完成各自码号资源的年报数据报送工作;二是对于未履行年报义务的码号使用者,在提供通信资源、接入服务或其他业务合作时应审慎考量;三是对本企业各本地网接入的码号使用情况进行自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福建省通信管理局

2022年1月4日

(联系人:林俊杰,联系电话:0591-83175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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