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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通信管理局关于全面推广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电子证照应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2-25 1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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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高效办成一件事”决策部署,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推广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电子证照应用的通知》(工信厅信管〔2025〕50号)相关规定,我局将全面推广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电子证照应用,统一制作发放电子证照,并依企业意愿同步提供纸质证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电子证照获取

企业可登录“电信业务市场综合管理信息系统” (网址:https://dxzhgl.miit.gov.cn)查看和下载电子证照,具体操作流程可查看电信业务市场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申请指南—《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电子证照下载使用手册》。每家企业只可申请一次纸质证书打印,只有在许可证发生变化后,才允许再次申请纸质证书打印。

二、电子证照使用

电子证照与纸质证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均可作为企业从事增值电信业务经营活动的合法凭证。增值电信企业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等法律法规,不得转让、涂改、伪造、倒卖、出租、出借电子证照。电子证照真伪可通过扫描电子证照二维码或登录“电信业务市场综合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查验。

三、纸质证书申领

202611日起,企业可登录电信业务市场综合管理信息系统—许可证管理—许可证信息查询—纸质证申请栏目申请纸质证书,若无申请,我局默认仅制发电子证照。

四、其他事项

鼓励各基础电信企业、互联网平台企业在与增值电信企业合作时,在资源接入、平台入驻、APP上架等场景支持使用电子证照。在电子证照申领过程中遇到相关问题,可通过以下渠道进行咨询:

(一)福州市鼓楼区乌山西路13号福建省通信管理局1楼

联系电话:0591-83175175

(二)厦门市仙岳路458号邮政大厦四楼厦门市通信行业协会(限注册地为厦门市的企业)

联系电话:0592-5101578

(三)工业和信息化部技术服务咨询电话:123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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