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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业务经营许可须知

发布时间:2020-05-25 16:03
项目编码FJCA-20200001办理部门福建省通信管理局项目类别行政许可
收费金额受理地点福州市五一中路57号闽东大厦20楼2011室/厦门市仙岳路458号邮政大厦4楼(仅厦门)联系电话0591-83175175/0592-5101578(仅厦门)

适用范围

本审批事项适用于在福建省申请经营电信业务的公司

受理机构

福建省通信管理局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申请接收

在线接收,申请者应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务服务行政许可业务受理系统》(dxzhgl.miit.gov.cn)在线填写表单,提交申请。

办理方式

本审批事项采用电子政务方式,申请企业应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务服务行政许可业务受理系统》(dxzhgl.miit.gov.cn)提交申请材料。

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

受理后6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许可申请:

受理后30个工作日

许可变更:

受理后20个工作日

咨询途径

(一)窗口咨询:福州市五一中路57号闽东大厦20楼2011室/厦门市仙岳路458号邮政大厦4楼(仅厦门)

(二)电话咨询:0591-83175175/0592-5101578(仅厦门)

(三)网站咨询: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务服务行政许可业务受理系统(https://zwfw.miit.gov.cn/site/)

监督投诉渠道

监督电话:0591-83327386

办公地址和时间

办公地址:福州市五一中路57号闽东大厦20楼2011室/厦门市仙岳路458号邮政大厦4楼(仅厦门)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00

6月1日-9月30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500-17:30

审批结果

予以批准的,颁发省内《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不予批准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结果送达

行政相对人到受理大厅窗口领取许可证或按照留存的邮寄地址邮寄(邮费到付)

行政相对人:1.企业法定代表人(需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

2.公司其他人员(需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和持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的领证委托书,委托书应写明被委托人及其身份证号码、委托事项等)。

收费标准

收取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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